
一、拆迁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
拆迁所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
关于离婚案件中涉案夫妻所拥有的住房拆迁所得之补偿,并不一定皆为夫妻共有财产。若在离婚诉讼期间,被拆迁房屋确属夫妻共有的,那么该房产相关的拆迁补偿款项应依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;
然而,若被拆迁房屋系某一方当事人婚前所有,那么由此产生的拆迁补偿款项亦理应归属个人,在离婚过程中无需进行分割处理。如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达成共识的情况下,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依据法律程序对这部分财产进行明确划分。对于如何判定某套住房是否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,关键在于取得该住房所有权证书的确切日期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
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二、拆迁后父母房产如何分割给子女?
若拆迁后父母房产要分割给子女,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。若房产为父母共同财产,父母可通过签订赠与协议,明确将房产份额赠与给特定子女,然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。若父母一方去世,其名下房产份额由在世父母及子女等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,可通过遗嘱明确将房产份额指定给某子女,之后办理遗嘱公证及房产变更登记。若父母均在世且无遗嘱,一般按法定继承,子女可协商确定各自份额,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,判决后再办理房产变更登记。需注意的是,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有所差异,应根据当地规定进行操作。
三、拆迁后宅基地使用权如何分配
在拆迁后,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通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拆迁政策进行。一般来说,如果宅基地上有合法的房屋,拆迁补偿款会包括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。
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,若被拆迁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且在该集体组织内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,通常可按照“一户一宅”等原则进行分配。具体分配方式可能由集体组织内部协商

如果涉及到非本集体组织成员参与拆迁补偿分配,情况会较为复杂,需依据具体法律规定和当地政策来确定。
总之,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,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,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。
在法律上,拆迁房的归属需视情况而定。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购置或建造,拆迁补偿款应视为共同财产,按法律分配。若仅属一方个人财产,补偿款则归该方所有,离婚时不参与分配。夫妻可商议分配,无法达成共识则诉诸法院。判断共有财产,需依据房产证时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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